廣東政法干警申論考試熱點
廣東政法干警申論考試熱點(一)
發現自己的“最缺”,并沒有想象中那樣簡單。從現實來看,在這方面犯糊涂甚至完全麻木的人,絕不在少數。一些人吃穿用度早已不愁,卻以為仍然“最缺”,來者不拒,多貪多占,乃至擁有了幾輩子都花不完的鈔票,豪宅里塞滿金銀珠寶、名煙名酒。回看近年來被黨紀國法嚴懲的貪官污吏,從一開始似乎便忘了問自己“最缺什么”,或是從根本上就找錯了方向。不是把注意力放在最缺的黨性修養、責任使命感、奉獻精神等方面,而是在自己最不缺的物質方面肆意搜羅、貪得無厭。這樣的人生,注定是扭曲的,也注定是可悲的。
試問,誰不愿意追求更加完美的人生?然而,一個人的成長與成功,離不開一定的主客觀條件來托舉。雖然很多時候我們無法改變所處的環境,但只要學會遇事反求諸己,常問問自己最缺的東西是什么,矢志補齊最薄弱的那塊短板,就能不斷提升自己的綜合素養,讓自我保持協調發展的態勢,從而更趨近心中的“完美”。
廣東政法干警申論考試熱點(二)
日前,交通運輸部對外公布新修訂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和《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對網約車從業資格等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根據規定,網約車駕駛員上崗也需要經過從業資格考試,無從業資格證從事經營活動,可能面臨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9月11日《第一財經日報》)。
對于上述規定,有專家認為,這會給網約車的發展帶來障礙——“要是讓這部分司機都去考試,那就會有很多人不干了”;專家同時還指出,網約車新政中并沒有對駕駛員從業資質考試作相關規定——即沒有法規依據。其核心觀點是,網約車駕駛員沒有必要參加資格考試。
顯然,專家的觀點也有一定道理。網約車是一種“共享車”,駕駛員并非專職司機,如果對從業資格要求過于繁瑣的話,的確會讓一些網約車駕駛員望而卻步。而且,《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對網約車駕駛員條件作出明確規定,按說符合條件者就有資格駕駛網約車。
另外,《辦法》還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保證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具有合法從業資格。換言之,網約車駕駛員需要具備哪些資格規定已經很明確,對駕駛員資格負責的應該是網約車平臺公司。其實,監管部門只要監督網約車平臺公司嚴格依法操作,應該就能達到對網約車駕駛員進行把關的目的,再培訓考試似乎沒必要。
然而,從另外一個角度說,上述規定要求網約車駕駛員經過從業資格考試也是有依據有理由的。根據《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按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核查并按規定考核后,為符合條件且考核合格的駕駛員,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這就意味著,網約車駕駛員必須通過資格考核才能持證上崗。
問題在于,《辦法》中規定的“考核”與專家反對的“考試”存在一字之差。從某種意義上說,上述規定對《辦法》中的“考核”進行了明確,即通過資格考試。可見,要求網約車駕駛員通過資格考試也是有依據的。再從頻繁發生的網約車駕駛員侵犯乘客權益的種種案例看,也有必要進行資格考試。
因為通過資格考試,至少能讓網約車駕駛員學習了解相關法律法規,規范駕駛及服務行為,有利于維護市場秩序、保障乘客權益。但是,也讓人有不少憂慮,比如,網約車駕駛員知法不等于守法,也不排除一些地方監管者只重視資格考試不重視日常監管——雖然監管者省事了,但會埋下隱患。
再如,上述規定要求資格考試后,不排除地方政府進一步從嚴要求網約車駕駛員資格。一者,個別地方傳出的網約車管理方案顯示:以出租車管理思維來管理網約車是一種倒退,不排除對駕駛員資格要求也是如此;二者,《辦法》中規定“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即授權地方制定網約車駕駛員資格要求。
如果地方政府對網約車駕駛員資格要求更嚴,無疑不利于網約車發展。因為很多人之所以從事網約車駕駛工作,一個重要原因是兼職比較方便,當兼職不方便時,或許就不愿意從事網約車服務了,最終就會影響網約車的供給,繼而影響市民出行。
因此,各地應根據網約車的共享特點制定駕駛員準入資格。鑒于上述規定已出臺,并將于10月1日起施行,目前修改可能性不大,筆者建議,可以規定網約車駕駛員上崗經過從業資格考試,但培訓與考試不妨放權給網約車平臺公司,有關部門做到有效監督就可以,沒必要把網約車駕駛員像傳統出租車駕駛員一樣進行資格管理。
廣東政法干警申論考試熱點(三)
由投資投機性購房導致的房價暴漲和樓市亂象,必然加重購房者特別是剛需購房者的負擔,使百姓的幸福感大打折扣。在這樣的情況下,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有責任通過宏觀調控防范泡沫風險和金融危機,使國民經濟穩步健康發展。比如,通過對現有資料的匯總分析,對真正的剛需做到心中有數;結合舊城及老舊危房、小區改造進行房地產開發;堅決堅持住房居住屬性,弱化杠桿率,堅決遏制投資投機性炒房
9月13日,國家統計局公布了8月份國民經濟運行情況。統計顯示,全國商品住宅銷售額和銷售面積延續了今年以來的增長態勢,雖然增速比上月略有回落,但仍處于40.1%和25.6%的高位。銷售額增幅繼續高于銷售面積增幅,高出幅度仍為14.5個百分點,表明房價水平上升的態勢仍在延續。
一段時間以來,一些一二線城市房價上漲幅度更大,且京滬等地樓市近期還出現了一些新變化。
北京二手房市場呈現明顯過熱景象,7月份二手住宅價格同比漲幅高達32.2%,比新建商品住宅價格漲幅高了9.5個百分點。有報道稱,賣家再居強勢位置,不僅不斷提價,還待價而沽,個別賣家甚至因價格不斷看漲而一再毀約。與此同時,北京市統計部門的數據卻顯示,從1991年到今年7月底,全市商品住宅銷售面積累計2.7億平方米,加上目前在建和待售的部分,共計3.3億平方米。另據北京房產界有關人士披露,北京城鎮住房保有量大約800萬套;2015年末,北京城鎮常住人口1877.7萬人。可見,盡管房與人之間可能嚴重不對稱,但房價的暴漲絕非僅是剛需所致。
由投資投機性購房導致的房價暴漲和樓市亂象,必然加重購房者特別是剛需購房者的負擔。目前,一二線城市的房價漲幅已大大超過經濟增速和居民收入增速。而由于房價基數大大高于收入基數,即使其漲幅低于收入漲幅,看似微弱的幾個百分點的差距,也會淹沒大多數居民多年積蓄。任由房價快速上漲,民眾考慮住房因素后的實際收入必然呈下降趨勢,生活品質將大打折扣。
而漲價升值的預期效應,也會誘導越來越多的銀行貸款、社會資本、個人投資欲罷不能,使本已存在的泡沫繼續積聚、擴大。盡管目前一些城市樓市的火爆,在增速下行的背景下似乎支撐了經濟增長和稅收增加,但泡沫總有破滅的一天。屆時,受打擊的不僅是銀行和房地產商,宏觀經濟也可能一蹶不振,民眾的生活水平必將受到影響。
近段時間,一些二線城市陸續出臺了以限購限貸為主要內容的調控措施。但也有觀點認為,政府不應干預市場,不應打壓需求。但要看到,在目前房價暴漲和樓市亂象并非完全剛需所致的情況下,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有責任通過宏觀調控防范泡沫風險和金融危機,使國民經濟穩步健康發展,使百姓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相反,如果為了短期政績,置可能的風險于不顧甚至加劇發生危機的風險,就是政府的失職。
因此,對房價上漲較快的一二線城市,各級政府應負起責任,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范房地產泡沫和金融風險,絕不能讓百姓的幸福感被房價泡沫淹沒。具體來說,第一,通過對現有資料的匯總分析,摸清本地房屋現狀和房地產供求狀況,對真正的剛需做到心中有數;第二,結合舊城及老舊危房、小區改造進行房地產開發,減少攤大餅式占用優質土地資源開發房地產的情況;第三,也是特別重要的一點,要堅決堅持住房居住屬性,弱化杠桿率,提高二套房貸門檻和首付比例,堅決遏制投資投機性炒房。當然,在此基礎上,還要通過完善財稅信貸政策、簡化辦事程序,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向有發展前景的實體經濟,盡快擺脫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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