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高職自主招生簡章
2023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高職自主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 則
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秀人才的選拔渠道,促進學生素質教育的全面提高,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3年自主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市教委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高職(專科)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條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院全稱: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
第四條 學院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第五條 辦學性質:普通高等職業技術教育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 招生代碼:1128(北京)
第九條 辦學地點:北京市大興區科苑東路1號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院設招生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成員組成。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由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 學校高職單招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自我約束、社會監督機制,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十三條 高職單招工作接受市教委和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在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領導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序 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招生計劃 | |
計劃數 | 其中:招收農村戶籍 | ||||
合計 | 300 | 150 | |||
01 | 520201 | 護理 | 三年 | 20 | 10 |
02 | 590302 |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20 | 10 |
03 | 520801 | 健康管理 | 三年 | 20 | 10 |
04 | 590106 | 公益慈善事業管理 | 三年 | 10 | 5 |
05 | 590202 | 人力資源管理 | 三年 | 20 | 10 |
06 | 590101 | 社會工作 | 三年 | 10 | 5 |
07 | 590104 | 社區管理與服務 | 三年 | 10 | 5 |
08 | 520602 | 康復輔助器具技術 | 三年 | 10 | 5 |
09 | 520602 | 康復輔助器具技術(假肢與矯形器技術) | 三年 | 10 | 5 |
10 | 520602 | 康復輔助器具技術(足踝矯形技術) | 三年 | 10 | 5 |
11 | 520601 | 康復治療技術 | 三年 | 10 | 5 |
12 | 520603 | 言語聽覺康復技術 | 三年 | 10 | 5 |
13 | 570102K | 學前教育 | 三年 | 30 | 15 |
14 | 590301 | 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嬰幼兒照護) | 三年 | 10 | 5 |
15 | 570101K | 早期教育 | 三年 | 20 | 10 |
16 | 590305 | 現代殯葬技術與管理 | 三年 | 10 | 5 |
17 | 590307 | 陵園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10 | 5 |
18 | 590306 | 殯葬設備維護技術 | 三年 | 10 | 5 |
19 | 590304 | 婚慶服務與管理(主播與主持) | 三年 | 10 | 5 |
20 | 590304 | 婚慶服務與管理(策劃與設計) | 三年 | 10 | 5 |
21 | 590201 | 民政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10 | 5 |
22 | 530302 | 大數據與會計 | 三年 | 10 | 5 |
23 | 560208 | 影視多媒體技術 | 三年 | 10 | 5 |
第四章 報名與錄取
第十五條 招生對象為已參加北京市2023年高考報名的統考考生和單考考生。
第十六條 報名方式
1.考生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考生于3月22日---3月26日登陸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自主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報,考生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并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報名系統操作提示:普通高中生在報名系統中“是否免筆試”選項中選擇“否”,文化素質(筆試)成績以學業水平考試語數外三科合格性考試成績為認定依據,語數外三科具體成績以北京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成績為準。中職類考生(含中專、技校、職高等)均應在報名系統中“是否免筆試”選項中選擇“是”,并上傳相關材料作為文化素質成績認定的依據。
2.資格確認時間:2023年3月31日 8:00-10:00;
3.報名資格確認地點: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北京市大興區科苑東路1號);
第十七條 體檢要求
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體檢。應屆生所在學校須在地級市招生辦公室統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縣(市、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高考體檢。有實踐經驗的社會青年、往屆生可到高考報名點領取體檢卡后根據要求到有資質的市、縣(市、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體檢。沒有高考體檢結果的考生一律不得辦理錄取手續。
招生專業體檢要求: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院可以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學院有關專業(方向)可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護理、健康管理、康復輔助器具技術、康復治療技術、言語聽覺康復技術、學前教育、早期教育、陵園服務與管理各專業(方向)。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婚慶服務與管理、影視多媒體技術各專業(方向)。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公益慈善事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社會工作、社區管理與服務、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殯葬設備維護技術、現代殯葬技術與管理、民政服務與管理、大數據與會計各專業(方向)。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讀的專業(方向)
1.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讀護理、健康管理、康復輔助器具技術、康復治療技術、言語聽覺康復技術各專業(方向)。
2.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就讀護理、健康管理、康復輔助器具技術、康復治療技術、言語聽覺康復技術、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各專業(方向)。
3.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不宜就讀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各專業(方向)。
(四)不建議殘疾考生報考醫學類,教育類及公共管理與服務類各專業(方向),生活無法自理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八條 考試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考核內容分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
1.考試科目:文化素質考試(免予考試)+技能測試(面試)
文化素質(免予考試)認定辦法:
(1)普通高中生
文化素質成績以學業水平考試語數外三科合格性考試成績為認定依據,語數外三科具體成績以北京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成績為準。滿分300分。
(2)中職生(含中專、技校、職高等)
文化素質成績以學生在中職求學中的第一個學期所學的語數外成績為依據,分值按100分/科計,滿分300分。此成績需要由中職學校給予考生認定,并由考生上傳到學院招生報名系統。
技能測試:考試形式為面試,高中生測試以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心理素質、特長能力等為主;中職生以人際溝通能力、行業認知、專業技能等為主進行測試。滿分300分。所有考生均應參加技能測試。
2.考試時間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 間 | 科 目 | |
3月31日 | 10:30—14:00 | 技能測試(面試) |
3.考試地點: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北京市大興區科苑東路1號)
第十九條 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及教育考試院領導下,本著德、智、技、體全面衡量的原則,學校劃定文化素質合格線,在文化素質合格的前提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對同分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的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其中,文化素質成績低于80分的不予錄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低于100分的不予錄取,單科成績為零分的不予錄取,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不予錄取。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初審后,在學校招生網站首頁上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無異議后擬錄取名單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擬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資格,則應在公示期間向學校提出申請辦理放棄錄取手續,逾期則不再受理。學校根據北京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結果,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寄發錄取通知書,并將錄取結果在通過學院網站公布。
第二十條 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招生錄取新生一視同仁;按相關政策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單考單招統一考試及錄取;不得轉入其他學校。
第五章 收費標準、獎學金及困難資助
第二十一條 收費標準:學費6000元/年,住宿費900-1200元/年。
第二十二條 學生資助相關政策
學院設有完善的“國家—學院—社會”立體化的三級獎助學金幫扶體系。在校生可以通過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校內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民政公益事業助學金等多方渠道獲得獎勵和資助。
第六章?附 則
第二十三條 經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繳費注冊時間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學。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招生咨詢監督
咨詢電話:010-80206935,80206936,80206932,80206930
咨詢地址:北京市大興區科苑東路1號
監督電話:010-80206915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學院學生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簡介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直屬的一所專門培養社會工作、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領域技能型人才的公辦高等職業院校,是集民政部培訓中心、民政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和民政部社會工作研究中心于一體的國家級民政高職教育、干部培訓和科學研究基地,是教育部老年服務與管理專業教學資源庫建設單位、全國首批現代學徒制行業試點單位。
學院前身是1959年成立的內務部干部學校。1983年11月,經民政部批準,成立民政部管理干部學院。1995年5月,民政部成立民政部培訓中心,與學院合署辦公。1997年9月,中國假肢矯形技術中等專業學校并入學院。2007年6月,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組建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開展全日制學歷教育。2010年9月,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核準,民政部管理干部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中國假肢矯形培訓中心、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整合為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并加掛民政部培訓中心牌子。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地址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各校區地址如下:
北京市大興科苑東路1號(大興校區);
北京東燕郊開發區燕靈路2號(燕郊校區)。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宿舍條件
學生宿舍
學院建有6棟學生公寓,每棟學生公寓均有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學生們如有困難可直接向樓棟值班員聯系;學生公寓有免費的水、電使用,每個宿舍配有空調及供暖設施;公共區域有保潔人員進行衛生清潔;為保障血色很難過生命財產安全,公寓樓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違章電器。
食堂
學院內設有3個學生食堂,學院始終將食堂衛生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定期監督檢查,廣泛征求學生對食堂的意見和建議,竭力為廣大學子提供衛生、廉價、可口的飯菜。學生食堂為學生提供早、中、晚三餐基本服務,每餐飯菜品種繁多。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重點專業名單
全國職業院校養老服務類示范專業:老年服務與管理
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15—2018 年)認定骨干專業:老年服務與管理、護理、物業管理、社會工作、現代殯葬技術與管理、學前教育、假肢與矯形器技術、婚慶服務與管理
